新变化|专利缴费信息系统推出 发明专利减刑今年实施

2017-01-03 来源:佰腾专利巴巴

国知局:关于新增专利缴费信息补充方式的通知

由于代理机构代缴需要收取服务费费、申请人自行缴纳费用信息填写不全或者错误导致缴纳失败,所以申请人缴纳专利费用一直是个难题。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的推出,对于广大申请人无疑是一个福音。


一、201711日起,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正式启用专利缴费人在缴费时需要补充缴费信息的,可在汇款或缴费当日登录该系统进行补充。


二、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fee.sipo.gov.cn,同时网站还提供Android版本的手机APP下载。网站中提供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下载。


三、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请缴费人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2016年12月27日



最高院:有发明专利的,可以考虑减刑、假释!(2017.1.1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已于2016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的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第(四)项中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七)项中的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